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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典型案例,进一步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“近五年,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9.9万件、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.3万件。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贺小荣在发布会上介绍,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,2018年一审审结1.2万件,2022年一审审结3.2万件,案件数量增长近两倍。除这两类案件以外,还有大量涉及产品责任、租赁合同、旅游合同等网络消费的案件。
此次发布的十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,涉及负面内容压制合同效力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、在线旅游预订服务、限时免单促销、二手商品交易、在线租赁、平台经营者责任、网络食品安全、格式条款效力等问题。贺小荣表示,这十个案例具有“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,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”“引导电商主体规范经营,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”“明确权利行使边界和责任范围,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”三个方面的特点。
记者注意到,典型案例中涉及当前时有发生的未成年人网络打赏、网络充值行为。如张某某诉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认定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龄、智力程度进行网络游戏充值的,监护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,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法治环境。“这些案件的发布,对于指导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、安全的消费环境具有示范意义。”贺小荣说。